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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級絕緣浸漆工藝守則

更新時間:2017-03-31 瀏覽次數:2586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隔爆型三相異步電動機F級絕緣浸漆材料、設備與(yu) 工具、工藝準備、工藝過程、質量檢查和注意事項等內(nei) 容。  本標準適用於(yu) 機座63~355隔爆型電機繞組真空浸漆絕緣處理。

2 材料  

2.1  浸漆材料:1140-U型不飽和聚酯無溶劑浸漆樹脂(F級)或1140-E型環氧樹脂無溶劑浸漆樹脂(F級)。  

2.2  稀釋、清洗材料:苯乙烯(95%)。

3 設備與(yu) 工具  

3.1  烘房:工作溫度範圍可控製為(wei) 50℃~150℃,zui大溫度不超過±5℃,設備配有強迫循環通風,控製溫度及測量工件絕緣電阻的裝置。  

3.2  浸漆用設施:浸漆罐、貯漆罐、真空泵、調合罐、抽真空脫氣保管罐、泵及過濾

3.3  浸漆幹燥工位器具。

3.4  搬運工具:平車、吊車等。  

3.5  儀(yi) 表:溫度、測量或記錄儀(yi) 、粘度計(4號杯)、秒表、酒精溫度計(0℃~100℃)、500V兆歐表。  

3.6  淨化繞組絕緣設備:吹風機(或空氣壓縮機、吸塵器)。

3.7  刮漆工具:鏟刀、刮刀等。

4 F級絕緣浸漆工藝準備  

4.1  檢查所用材料、設備、裝置、計量儀(yi) 和有關(guan) 器具應符合使用要求。  

4.2  檢查有繞組定子鐵心其繞組端部絕緣不應有損傷(shang) 和汙跡,對引出線破壞、線圈碰傷(shang) 、露銅、槽楔滑出、綁紮鬆開等工件應予以修整。  

4.3  用吹風機(或空氣壓縮機、吸塵器)清理工件內(nei) 、外表麵。

4.4  配漆  

4.4.1  將單組份無溶劑浸漬樹脂倒入漆缸,對采用雙組份或多組份浸漬樹脂應按規定比例將各組份攪拌均勻後再倒入漆缸,或將各組份倒入漆缸用攪拌工具攪拌,並應保證均勻。  

4.4.2  測量米兰国际体育中心的粘度:先用溫度表測量漆溫,然後用粘度計(4號杯)測量漆的粘度(在漆麵下約100mm處取樣二次,求平均值)並調節到規定的數值做好記錄。查對漆的粘溫關(guan) 係,對應23℃±1℃時;*次浸漆:20s~35s  第二次浸漆:30s~45s   

5  F級絕緣浸漆工藝過程

5.1  白坯預烘;  

5.1.1  將待預烘的工件裝上平車,注意每批預烘的有繞組定子鐵心其規格應接近,尺寸較大的工件應堆放在幹燥條件較好的位置,工件堆放的方位和數量應不防礙烘房內(nei) 良好通風和溫度均勻。然後選擇幹燥條件較差(有繞組定子鐵心直徑較大、鐵心較長在烘房中所處的位置溫度較低)且分布在不同的位置的二個(ge) 以上的有繞組定子鐵心接上絕緣電阻測量導線(相對地)。  

5.1.2  將裝有待烘工件的平車推入烘房並關(guan) 閉爐門。  

5.1.3  加熱:先開鼓風機,然後以不大於(yu) 30℃/h的升溫速度,升溫至工作溫度(120℃±5℃),升溫其間應使新鮮空氣不斷與(yu) 烘房內(nei) 空氣交換,到達工作溫度後調節風門適當減少交換量。

5.1.4  烘房應保溫在工作溫度,每隔0.5h~1h用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直到絕緣電阻升高並連續穩定(其電阻值的變化小於(yu) 10%),

5.1.5  停止烘房加熱,再關(guan) 烘房鼓風機,打開烘房門拉出平車。  

5.2   將擬浸漬的電機繞組預烘後吊入浸漆罐,或將電機繞組吊入浸漆罐中抽真空預烘,將貯漆罐中的漆液用泵抽入抽真空脫氣保管罐進行脫氣處理,並加溫使漆溫維持在50~60℃,待電機繞組的絕緣電阻達到規定值(一般約為(wei) 100MΩ)時,將漆液輸入浸漆罐,並使漆的液麵高於(yu) 工件zui高點達到40mm以上。在繞組預烘和漆液輸入過程中,應對浸漆罐不斷地抽真空,直到輸入的漆液不再冒泡後,再延續10~15min才解除真空。zui後將漆液送回貯漆罐中,工件在浸漆罐中滴漆一定時間後取出,並送烘爐烘幹。

5.3  工件出烘房後檢查其內(nei) 、外表麵漆膜是否均勻,如有漆瘤及漆膜過厚影響裝配時,應趁熱鏟除  漆瘤或刮漆,同時應將引出線分開。

6  質量檢查  

6.1  預烘、浸漆、滴漆、幹燥的工藝參數應符合表1的規定,其絕緣電阻值應符合要求。  

6.2  烘幹後繞組表麵漆膜色澤應均勻一致,手觸漆膜應不粘手並稍有彈性、表麵無裂紋和皺紋、其端部無變形、端部銅線無磕碰露銅、引接線分開、槽楔無錯位。

6.3  浸漬漆有無變質、有無雜質。  

6.4  工件幹燥後,應經檢驗人員檢查合格,在浸烘記錄上簽字後方向可轉移。

7  注意事項  

7.1  浸漆場所應保持通風良好,清潔幹燥,嚴(yan) 禁煙火及堆放易然物品,應備有必要的消防器材,注意安全生產(chan) 。  

7.2  加熱時應先開風機5分鍾後再開電熱器;停加熱時應切斷電熱器5分鍾後再停風機。  

7.3  每三個(ge) 月至少清潔漆罐並濾漆一次,每六個(ge) 月按進廠驗收標準檢查漆的性能。

7.4  定期檢查烘房及所用儀(yi) 表、設備等是否正常。  

7.5  浸漬漆等按要求存放在陰涼場所,化學汙物和垃圾要集中處理。  

7.6  應密切關(guan) 注烘房內(nei) 工件的幹燥情況,一旦發現工件有過熱的情況,應及時切斷電源,采取善後處理。  

7.7  工件在搬運、堆放中應注意保護繞組和絕緣部位,以免碰傷(shang) 、損傷(shang) 現象的發生。

7.8  為(wei) 防止浸漆後引出線之間粘連,可在引出線表麵先塗上矽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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